传播淫秽信息罪如何定罪?
我不太清楚传播淫秽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前几天我看到有人在网上发了些不太合适的内容,感觉可能涉及传播淫秽信息,但不太确定什么样的情况算构成这个罪。想知道法律上对传播淫秽信息罪是怎么定罪的,有什么具体标准和依据吗?
展开


传播淫秽信息罪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定罪的相关情况。 首先,咱们得了解什么是淫秽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以刺激人的性欲为目的,具体展示性行为或过度宣扬色情的东西,才属于法律认定的淫秽物品。 对于传播淫秽信息罪的定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结合传播的数量、范围、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比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像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或者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或者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也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即使不构成犯罪,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治安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