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污蔑诽谤他人如何定罪?
我和一个人发生了点矛盾,他在很多人面前口头污蔑诽谤我,把一些没发生的事安在我头上,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口头污蔑诽谤他人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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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污蔑诽谤他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捏造”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比如,编造别人贪污受贿、有违法犯罪行为等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散布”是指将捏造的事实向其他人传播,让更多的人知道。传播的方式有很多种,口头传播就是其中之一,像在公众场合宣扬、在聊天群里散布等。“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多次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诽谤手段恶劣、影响范围广泛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也就是说,如果要认定口头污蔑诽谤他人构成诽谤罪,需要满足上述的条件,并且通常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但要是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引发社会动荡、损害国家形象等,就不用被害人告诉,相关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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