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指的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以表达诚意和对婚姻的重视。对于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如何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比如只是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此时男方给付的彩礼,在分手时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并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彩礼给付的目的未能实现。 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缺乏婚姻实质共同生活的内容。在离婚时,男方也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例如,双方登记结婚后,由于工作等原因一直分居两地,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就符合这一情形。 还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男方为了给付彩礼,背负了大量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一般来说彩礼是不用返还的。比如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通常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已经完成了其作为促成婚姻的使命,成为了一种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 总之,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遇到彩礼返还的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