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该怎么处理?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不管是否构成犯罪,只要故意损坏了他人财物,都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俗讲,就是得赔人家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一般按照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由专业机构评估后的价格来确定,赔偿范围包括财物本身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比如砸坏了别人的电视,不仅要赔电视的钱,如果因为电视坏了导致人家错过重要节目造成损失,也可能要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损坏财物情节比较轻,比如只是小程度的破坏,就可能面临这种行政处罚。 然后是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旦达到这些标准,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总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后,要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降低可能面临的处罚。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