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父母与成年孩子的交易该如何处理 ?
我遇到个麻烦事,我朋友的父母欠了别人钱,最近听说他们把房子低价卖给了已成年的孩子。我朋友担心这房子以后会有法律纠纷,想知道这种欠债父母和成年孩子之间的交易,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有没有什么办法保障债权人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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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欠债父母与成年孩子的交易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父母为了逃避债务,通过赠与或廉价出售等方式将财产转移给成年子女,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这种交易,法院查证属实后,可能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其次,如果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其自己合法购买,或者是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获得,且与父母的财产并无关联,那么父母的欠债就与成年子女无关。法院不会因为父母的债务而对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债权人发现父母有转移财产给成年子女逃避债务的行为,一定要及时行使权利。法律规定债权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并且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如果五年内债权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个撤销权就会消灭。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关键在于判断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以及子女取得财产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债权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责任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积极行为时,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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