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搬出去应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对方一直赖着不搬出去,我多次沟通都没用。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采取什么措施让对方搬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程序可以走?
展开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获得了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而另一方却不搬出去,这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分析该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归属,那么获得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的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要求对方搬离。若对方拒绝,获得房屋权益的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再次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协议约定,要求其限期搬离。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正式向对方表明立场,并告知其不搬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律师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有时能促使对方主动履行义务。 若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搬离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已经对房屋的归属做出了明确判决,对方不履行判决内容不搬离的,在判决书生效后,获得房屋权益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搬离房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