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肯定属于工伤。例如,在工厂车间工作时,因机器故障导致身体受伤,就符合这种情况。这是最典型的工伤情形,因为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并且是由于工作相关的因素导致的伤害。 其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比如,下班后整理工作工具、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就属于此类。这些预备或收尾工作是为了保证正式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受到的伤害也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属于工伤。比如,保安在工作时为了维护公司秩序,被不法分子打伤。这是因为他们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过程中受到了意外的暴力伤害。 还有,患职业病的也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例如,长期在煤矿工作患尘肺病的矿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本人负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去世。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一定保障。 最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这是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