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在我国,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来看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属于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在工作地点,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伤,比如车间工人在操作机器时受伤。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上班前提前到岗做准备工作,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受伤都算。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执行安保任务时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 四是患职业病的,长期在特定工作环境下工作,因接触有害物质等患上职业病,像煤矿工人患尘肺病。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安排受伤或遭遇意外失踪。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要注意是自己在事故中责任不主要才行。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然而,也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故意犯罪的。就是职工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二是醉酒或者吸毒的。因自身醉酒或吸毒导致的伤害不能认定。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自己故意伤害自己的行为导致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总之,工伤认定有严格标准,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