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中的排除性条件?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原本以为可以认定为工伤,可后来听说有些情况即使受伤了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我想具体了解下,到底哪些情况会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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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的排除性条件,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职工受到了伤害,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具体如下: 首先,故意犯罪的情形。这里的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例如,职工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导致自身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其次,醉酒或者吸毒的情况。醉酒是指职工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达到醉酒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认知和行为能力会受到严重影响,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吸毒则是指职工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同样会对身体和精神状态产生不良影响。如果职工因醉酒或者吸毒导致在工作中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再者,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自残是指职工自己故意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自杀则是指职工故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是职工自身主观意愿导致的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属于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变化,当出现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时,就可以依据此条款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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