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假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我和伴侣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现在手续都办好了,可我担心后续会有问题。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假离婚情况是怎么定义的,要是之后真出矛盾了,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法律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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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对假离婚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假离婚”在法律层面的概念。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特定术语。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而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在主观上双方并不想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旦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就会在法律上被解除,并不会因为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假离婚”而有所改变。 当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时,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的分割约定,并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想要重新分割财产,必须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 在子女抚养方面,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问题有约定,一般应按照约定执行。但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的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对于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的“假离婚”,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总之,“假离婚”在法律上并没有特殊的保护。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做出“假离婚”的决定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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