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给孩子继承是否与婚姻有关?
我想立遗嘱把名下的房产给孩子,可又担心这和孩子的婚姻状况有牵连。要是孩子已经结婚了,这房子按遗嘱继承后,会不会变成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就想单纯把房子留给自己孩子,不想和他配偶有啥关系,不知道法律上是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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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常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在涉及遗嘱房产给孩子继承与婚姻的关系问题上,关键在于遗嘱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中明确表明该房产仅由孩子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遗嘱里写明“此房产由我的子女[具体姓名]一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能保障房产只归孩子所有。 反之,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这一点,在孩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为了实现将房产单纯留给孩子的目的,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明确表述只归孩子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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