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遗嘱是否可以不分给儿女配偶?

我名下有套房产,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我希望这套房子只给到儿女,不想让儿女的配偶有份。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样操作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想了解房产遗嘱能不能不分给儿女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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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遗嘱是可以不分给儿女配偶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遗嘱是遗嘱人对自身个人财产进行处置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意味着,遗嘱人有充分的权利按照自身意愿决定遗产分配方式,完全能够通过遗嘱指定由特定的子女来继承房产,从而将子女配偶排除在该房产继承份额之外,这充分彰显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自由处分权。 不过,如果遗嘱所涉及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理时,应当首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分离出来。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之后,再对属于遗嘱人个人的财产部分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 此外,即使房产属于遗嘱人个人财产,若儿女配偶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遗嘱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总之,一般情况下房产遗嘱可以不分给儿女配偶,但要准确区分财产性质,并留意是否存在需特殊照顾的人员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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