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立遗嘱让子女平分可以吗
我家是这种情况,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写在了儿子名下。现在父母考虑以后想立遗嘱让几个子女平分这套房子。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样做行不行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这种遗嘱能不能顺利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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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遗产继承这件事上,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父母立了遗嘱,表明要让子女平分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这套房子,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是可以按照遗嘱来执行的。这里所说的合法有效,要求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得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不过,即便有遗嘱,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也会有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另外,假如子女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这些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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