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继承给子女,子女的配偶有产权吗?
我父母的房子打算继承给我,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就担心万一之后婚姻有变故,我配偶会不会分走这房子的产权。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把房子继承给我后,我配偶有没有这房子的产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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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子女配偶是否对父母继承给子女的房子拥有产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不同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明确说明房子只由自己的子女一人继承,那么子女在婚姻期间继承所得的这套房子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子女的配偶是有相应产权的。 然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况,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那么即便子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这套房子,它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没有产权。 在实际情况中,一旦涉及到父母房子的继承问题,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父母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来清晰地表明自己的意愿。如果遗嘱中明确房子仅由子女一方继承,那么子女的配偶就无法获得该房子的产权;要是没有这样明确的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该房子就很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的配偶也就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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