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否将房产给女儿独自一人继承?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想在去世后让女儿独自继承,不想让女婿有份。不知道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能不能实现这个想法,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遗嘱有什么要求和规定,想了解下这样做是否可行。
展开


在法律上,遗嘱是可以将房产指定给女儿独自一人继承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你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指定由女儿一人继承。 同时,为了确保女婿不会对该房产主张权利,你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遗嘱中明确写明该房产仅由女儿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这样该房产就会成为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她与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订立遗嘱时,需要注意遗嘱的形式和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和要件的遗嘱,才会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