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才能避免女儿继承房产?

我名下有套房产,最近在考虑以后房产分配的问题。我不想让女儿继承这套房产,想把它留给其他人。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有哪些合法有效的方法可以实现这个想法,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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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途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要避免女儿继承房产,有以下几种常见且合法的途径: 首先是订立遗嘱。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财产进行处置、安排相关事务,在其去世后才生效的一种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您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该套房产由除女儿之外的其他人继承,比如指定给其他亲属、朋友,甚至可以遗赠给国家、集体。不过要注意,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例如自书遗嘱,得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其次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如果您与他人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并且在协议中约定由对方负责您的生养死葬,您去世后房产归对方所有,那么女儿就无法继承该房产。这一方式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 再者,在生前就将房产进行处理。比如将房产赠与他人,或者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他人,让房产的所有权在您生前就发生转移。不过这种方式要谨慎操作,确保自身的居住等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相关概念: 遗嘱:遗嘱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及相关事务进行安排,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就扶养义务和财产归属达成的协议。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财产继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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