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就一定不算诈骗吗?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对方给我写了借条。可现在我发现这人好像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行为有点可疑。我就想知道,有借条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认定对方是诈骗呢?我想弄清楚这其中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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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并不一定就不算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本来就不想还,通过欺骗手段拿到钱。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正常的借款,虽然打了借条,借款人后续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钱,这种通常不算诈骗,属于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即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一是借款人在借款时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编造虚假理由借钱,实际根本没打算还钱,即便写了借条,也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二是在订立借条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主观上有诈骗故意,客观上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不能仅仅依据有没有借条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人借款时的真实意图以及相关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遇到这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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