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服务不让抵税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接受了劳务服务,取得发票后去办理抵税,却被告知不能抵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出发,遇到劳务服务不让抵税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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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抵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遇到劳务服务不让抵税的情况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增值税抵扣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劳务服务抵税通常是指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劳务服务发票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 如果遇到劳务服务不让抵税,我们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第一步,检查发票是否合规。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规定,包括发票的基本内容填写完整、准确,项目与实际业务相符等。如果发票存在问题,比如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率适用错误等,可能导致不能抵税。此时,应及时与提供劳务服务的一方沟通,要求其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第二步,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税务机关会审查劳务服务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若业务虚假或者与企业经营无关,是不允许抵税的。所以企业要确保劳务服务合同、资金流水、服务成果等资料完整,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第三步,如果发票合规且业务真实,但税务机关仍不让抵税,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具体原因。税务机关有义务对企业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指导。若对税务机关的解释不满意,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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