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离家出走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了问题,对方离家出走好久了,现在我打算离婚,可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处理。是和平分还是对方离家出走就少分或者不分?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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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一方离家出走离婚时,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离婚财产分割,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的时候,要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清楚,确定夫妻双方各自对这些财产的主张和分配权益。无论对方是否离家出走,夫妻共同财产都应该公正、平等地分配,不能因为对方离开家庭就降低其应得份额。在法律层面,没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分居并不等同于正式离婚。在分居期间,不管是夫妻双方还是其中一方获得的合法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离家出走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依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另一方离家出走就改变归属。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对方离家出走,该房产还是归其个人。 在实际处理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财产分配方案。要是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前,会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存款、房产、车辆、投资等。相关概念: 离婚财产分割:在离婚诉讼中依法理清和明确夫或妻二人对共同财产的各自主张及分配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分居: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处于分别居住状态,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等同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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