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约定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有些财产没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清楚。现在我有点懵,不知道这些没约定的财产该怎么处理,是我自己留着,还是要和前妻再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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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某些财产进行约定处理,这些财产的处置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像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离婚时没约定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财产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一般来说,会尽量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同时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另外,如果在离婚后发现有没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总之,离婚没约定的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并且要留意相关的诉讼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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