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借钱拿房产证是否有用?
我借钱给朋友,朋友把房产证给我作抵押,说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他不还钱。但我不太懂,这房产证在法律上能保障我借出去的钱吗?它到底有没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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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之间借钱时,单纯地拿对方的房产证其实作用是比较有限的,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权的一种证明文件,持有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拥有房屋的抵押权。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赋予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抵押物(这里指房屋)进行处分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依法设立了抵押权,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才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房屋来收回借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仅仅拿到房产证,而没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真正设立。 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持有对方的房产证,当债务人不还钱或者将房屋另行处置(如卖给他人)时,债权人不能以持有房产证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也无法直接通过处置房屋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所以,在私人之间借钱时,如果想用房屋作抵押来保障债权,一定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真正获得法律意义上的抵押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借款双方还应当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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