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审查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该如何处理?


当人社部门审查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是调查核实。人社部门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他们可能会找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查看企业的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资料,也会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沟通,确认工资拖欠的具体数额、时间等信息。这一步骤依据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调查、检查措施,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接着,若确认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人社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若逾期不支付,人社部门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对于逾期仍不支付的企业,人社部门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能会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企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社部门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社部门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还会积极协调各方,如工会、行业协会等,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