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成年孩子怎么判?


离婚时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一般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来进行。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存在这些情况,孩子也可随父亲生活:比如母亲患有长期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像母亲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在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该条明确了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变,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等权利义务,且说明了不同年龄段子女抚养的判定规则。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在调解后,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如果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这些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此外,要是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考虑。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跟谁生活,一般在父母都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法院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抚养能力:通常包括经济能力,即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学习等物质条件;也包括照顾能力,比如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等。 抚养条件:涵盖生活环境,比如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教育资源,是否临近学校等有利于孩子接受教育的条件;家庭氛围,家庭关系是否和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