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他人冒用自己的信用卡消费,应该如何维权并追究对方责任?
我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上周钱包丢了,里面有我的信用卡。我当天就挂失了,但后来查账单发现,挂失前有人用我的卡在商场刷了近三千元买了衣服。我已经报警了,但想知道除了报警让警方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外,我还能要求商场或者银行承担责任吗?另外,我需要自己先垫付这笔被盗刷的金额吗?想了解具体的维权步骤和法律依据。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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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他人冒用你的信用卡消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警方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已经报警是正确的做法,应配合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如账单记录、挂失证明等。
关于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卡人在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及时挂失的,对于挂失后的交易,银行通常不承担责任,但挂失前的交易需要区分情况。如果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POS机商户未核对持卡人签名),你可以要求银行或商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作为持卡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被盗刷交易的详细凭证,以便后续维权。
实用建议方面,除了报警外,你应立即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并申请调单,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如挂失记录、账单截图、报警回执等)。如果与银行协商不成,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同时,建议定期检查信用卡账单,及时发现异常交易,降低被盗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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