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收仅有公告居民该如何维权?

我们这土地被征收了,就只看到了公告,其他啥都不清楚。也不知道征收合不合法,补偿给多少也没个准信。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仅面对土地征收公告,该用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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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土地征收仅发布了公告时,居民若要维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明确自己在土地征收中的权利。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居民对土地拥有合法的权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例如,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其次,对征收公告进行仔细审查。公告中应包含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重要信息。如果公告内容不完整或存在疑问,居民可以向发布公告的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居民可以了解征收的合法性依据、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等。 若经过审查发现征收存在不合法之处,如未履行法定程序、补偿标准过低等,居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一般来说,居民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此外,居民还可以通过与征收部门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居民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争取合理的补偿安置。同时,居民也可以联合其他被征收人,共同表达诉求,增加协商的筹码。总之,在土地征收仅有公告的情况下,居民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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