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物业管理房产能否视同代为保管的财物?

我家有套房产委托给了物业管理,现在有点疑惑,不清楚这种委托物业管理房产的情况能不能当作是代为保管财物。想了解下二者在法律上的具体区别,以及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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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委托物业管理房产一般不能视同代为保管的财物。 首先,从概念上看,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受他人委托或者基于某种事实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暂时的管理、持有。保管者需要对财物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权,且保管目的是特定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财物的安全和完整。例如,甲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给乙暂时保管,乙就对该物品负有保管责任。 而委托物业管理房产,物业主要是对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管理等服务,以保障房产的正常使用和居住环境等。物业并不像传统的财物保管那样对房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比如物业不能随意处置房产。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五条对保管合同有相关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而物业管理更多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与保管合同的性质不同。 综上所述,委托物业管理房产和代为保管财物在概念、权利义务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不能简单地将委托物业管理房产视同代为保管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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