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后自动投案如何认定?

我前段时间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当时很害怕就离开了现场。但冷静下来后,我打算去自首。我想知道在这种肇事之后的情况下,怎样才算是自动投案呢?我直接去交警大队算吗?还是有其他要求?
展开 view-more
  • #肇事投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肇事后自动投案的认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自动投案的一般概念。自动投案,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主动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相关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对于交通肇事案件,这一规定同样适用。 在交通肇事的场景中,肇事后自动投案有多种常见的情形。首先,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报告自己肇事的情况,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这显然属于自动投案。因为肇事者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执法机关,表明了愿意接受处理的态度,并且没有逃避。 其次,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离开了现场,但之后出于内心的悔悟或者其他原因,主动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等相关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肇事经过,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例如,肇事者可能因为害怕在事故发生后暂时逃离,但经过思考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前往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另外,肇事者在他人的陪同下,如家属、朋友等,到相关机关投案,同样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他人陪同,但肇事者本人仍然是主动前往,并且愿意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比如,肇事者是在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过程中,迫于无奈才到案的,这就不属于自动投案。因为其并非主动、自愿地向有关机关承认自己的罪行,而是在外部压力下不得不接受处理。 总之,肇事后自动投案的关键在于肇事者是否主动、自愿地向有关机关承认自己的肇事行为,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只要符合上述自动投案的条件和情形,就应当被认定为自动投案,在量刑时也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