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是如何定性的?


经济诈骗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法律体系中,与之相关的罪名主要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罪名的定性依据: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比如,甲编造了一个虚假的投资项目,骗乙投入资金,乙信以为真并转账,甲拿到钱后消失不见,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在商业交易中,一方虚构自己的履约能力,与对方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后不发货或者卷款潜逃,就属于合同诈骗。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广泛募集资金,而后将资金据为己有,这就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经济诈骗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不同地区对于经济诈骗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数额标准要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