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退税中首套房是如何认定的?

我想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听说有首套房相关政策能退税。但我不太清楚首套房在退税这块是怎么认定的,我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已经还清卖了,现在又贷款买了一套,这算首套房吗?希望了解一下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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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退税中,首套房的认定对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非常关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认定标准和依据。 首先,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认定是否为首套房,主要看贷款是否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而不是看名下是否只有一套房。银行一般会对首套房贷款给予特定的利率优惠,如果您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那么这套房就可以认定为用于个人所得税退税的首套房。 比如,像您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且已还清卖掉,现在又贷款买了一套,如果当前这套房的贷款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您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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