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何认定诈骗罪行为?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跟我借钱说做生意周转,结果拿了钱就消失了。我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但不太确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诈骗罪。想问问法律上认定诈骗罪行为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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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法律上如何认定诈骗罪行为,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简单来说,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而诈骗者获得非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不过法律没有直接明确“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各省级司法机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确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 认定诈骗罪行为通常有几个关键要素。第一是主观方面,诈骗者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比如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编造虚假理由借钱,拿到钱后挥霍或者用于违法活动,这就很可能体现出非法占有的故意。 第二是客观行为上,要有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可以是虚构事实,像谎称自己是高干子弟能帮人办事收取好处费;也可以是隐瞒真相,比如隐瞒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事实去借钱。这种欺骗行为要达到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 第三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也就是被害人因为诈骗者的欺骗而“心甘情愿”地把财产交给对方。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欺骗产生错误认识,或者虽然有错误认识但不是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那就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中的行为。 最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与诈骗者的行为要有因果关系。只有当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是由于诈骗者的欺骗行为直接导致的,才能认定为诈骗罪行为。所以,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综合考虑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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