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的违法行为如何认定?
我平时偶尔会顺路载陌生人一起,就收点油费。但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涉及违法行为。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搭便车这种情况,什么样算违法行为,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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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车一般指的是顺路无偿搭载他人,不过在现实中也存在收取一定费用以分担成本的情况。而搭便车的违法行为认定需要从多方面考量。 从客运经营角度来看,如果没有获得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却以营利为目的搭载乘客并收取费用,就可能构成非法营运这一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某人经常在固定地点揽客,按照客运价格收费,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从安全保障义务方面来说,提供搭便车服务的驾驶人如果存在过错导致乘客受伤,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例如,驾驶人酒驾后搭载他人,途中发生事故致使乘客受伤,驾驶人就不能以搭便车为由免除自己的责任。 此外,如果搭便车过程中涉及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比如超速、闯红灯等,也会按照相应的交通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和处罚。总之,认定搭便车的违法行为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性质、主观意图以及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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