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在实务中应如何界定?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不太固定,有时候长有时候短。我不太清楚自己算全日制工还是非全日制工,也不知道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界定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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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工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劳动场景中,准确界定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涉及用人单位的用工规范。以下从多个方面为您阐述两者的界定方法。 首先,从工作时间来界定。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其次,看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再者,关于工资支付周期。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较长,通常按月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 另外,从社会保险的缴纳来看。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一般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缴纳。 最后,在劳动关系的终止和经济补偿方面。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界定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需要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合同形式、工资支付周期、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劳动关系终止等多个因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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