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巨额诈骗罪行为?
我涉及一个诈骗案子,对方骗了我一大笔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巨额诈骗行为是怎么认定的呢?是看骗的钱数,还是有其他的认定标准?我该怎么收集证据来证明这是巨额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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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巨额诈骗罪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好像有人编造了一个虚假的故事,让你相信后把钱给了他,结果发现这个故事是假的,他就是在实施诈骗行为。 从构成要件上看,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钱还给你,就是想把你的钱据为己有。比如,骗子以投资项目为由,承诺高额回报,拿到钱后却用于个人挥霍,这就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对方真实情况。例如,谎称自己有一批珍贵货物要低价出售,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批货物,这就是虚构事实的欺诈行为。 关于“巨额”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巨额诈骗罪行为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诈骗的手段、诈骗的对象、造成的后果等。如果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对于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的,即使每次诈骗数额较小,但累计数额达到“巨额”标准的,也可能构成巨额诈骗罪。总之,认定巨额诈骗罪行为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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