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后怎样才算轻伤?
前几天我跟人起了冲突被打了,身体好几处都疼。我想去验伤看是不是轻伤,追究对方责任,但不知道被人殴打后怎样才算是轻伤。想了解下判定轻伤有没有什么标准和依据,该怎么去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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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关于轻伤的判定标准,我国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一级的伤害程度相对更重一些。它对人体不同部位的损伤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视器视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等各个方面。 举例来说,在面部、耳廓损伤方面,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就可能构成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3.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5.0cm以上则可能构成轻伤二级。再如手损伤中,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可构成轻伤一级;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则属于轻伤二级。 当发生被人殴打需要判断是否构成轻伤时,一般要由专业的法医,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通过检查伤者的身体状况、查阅病历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伤者通常需要到公安机关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判断是否构成轻伤以及后续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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