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事故罪怎样认定?
我是一名医学生,最近在学习过程中对重大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实际的医疗场景中,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大医疗事故罪呢?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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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事故罪,简单来说,就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因为严重不负责,导致就诊人出现了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甚至死亡的后果而构成的犯罪。 要认定重大医疗事故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指的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像医生、护士、药剂师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该罪的主体明确限定为医务人员。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就是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仔细核对病人信息和手术方案,导致手术出现严重失误,这就可能存在主观上的过失。 再者是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工作需要严谨有序地进行,如果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比如护士没有按照规定核对药品剂量,给患者错误用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就符合这一客观方面的表现。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认定构成重大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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