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却被起诉拆除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有房产证,但是突然有人起诉要求拆除。我实在不明白,有证的房子怎么会面临被拆的情况。我想知道对方起诉拆除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有哪些权益可以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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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有房产证却被起诉拆除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首先,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它代表着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持有房产证的房屋受法律保护,他人不能随意要求拆除。 然而,即便有房产证,房屋也可能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被起诉拆除。比如,房屋存在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况,即使有房产证,也可能被认定为违建的部分需要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被起诉拆除,作为房屋所有人,你有权利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要详细了解对方起诉的原因和依据。如果认为对方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反驳。比如,提供房屋建设时符合各项规定的文件、审批手续等。第二步,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参与庭审,如实陈述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有房产证却被起诉拆除的情况,不要惊慌,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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