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该如何界定?


在法律上,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对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界定方法。 首先是婚前房产的界定。婚前房产通常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无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拿到了房产证,这套房子就属于张三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李四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李四,但李四要对配偶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接着是婚后房产的界定。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益购买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王五和赵六结婚后,用两人的工资一起买了一套房,这套房就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孙七婚后,孙七的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并登记在孙七名下,这套房就属于孙七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