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如何认定和量刑的?
我有个亲戚在单位管财务,最近听说他可能涉及挪用公款。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挪用公款罪是怎么认定的,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挪用公款,达到什么标准会被认定。还有一旦认定是挪用公款罪,量刑是怎样的,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认定和量刑。 首先来看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像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归个人使用”包括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等情况。 接着是关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