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件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我遇到了一个纠纷,打算去法院起诉,但不知道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我不清楚起诉地点是按被告所在地,还是按事情发生地来确定,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案件起诉地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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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确定案件的起诉地点,也就是确定管辖法院,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般来说,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在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会有所不同。例如,合同纠纷案件,除了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再比如,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还规定了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管辖法院。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规定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中有所体现。 在确定起诉地点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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