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和配偶正在考虑离婚,很担心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有一个孩子,目前还小。我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是看双方经济条件,还是孩子年龄,还是其他因素呢?希望能清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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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这些情形下该方会被优先考虑,这是《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对于自身成长环境的选择很重要。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是《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 。并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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