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认定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属?

我参与制作了一门网络课程,课程里有我的教学设计、录制的讲解视频等。现在和团队其他人在著作权归属上有争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依据什么来认定网络课程著作权归谁的,具体的认定方法和规则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课程著作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认定网络课程著作权归属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比如发表权、署名权等,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 对于网络课程著作权归属的认定,一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网络课程是由个人独立创作完成的,也就是从课程的策划、内容编写、录制等一系列工作都由一个人完成,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个人就是这个网络课程的著作权人。这就好比一个作家独自完成了一部小说,那么这个作家自然就拥有这部小说的著作权。法律依据是《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该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其次,如果网络课程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被视为作者,也就是著作权归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比如一家教育机构组织人员制作网络课程,课程的整体风格、内容方向等都由机构决定,并且机构要对课程的质量、合法性等负责,那么这个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就归该教育机构。依据同样是《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另外,还有可能存在合作创作网络课程的情况。如果是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网络课程,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在行使著作权时,合作作者之间应该协商一致。例如甲乙两人共同创作了一门网络课程,在对课程进行修改、授权他人使用等方面,甲乙两人需要商量着来。这依据的是《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此外,如果网络课程是受委托创作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比如一家公司委托一位老师制作网络课程,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公司,那么公司就是著作权人;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签合同,那么老师就是著作权人。这在《著作权法》第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总之,认定网络课程著作权归属要综合考虑创作主体、创作方式以及合同约定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