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涉及到谁有权利提起诉讼以及可能成为被诉对象的问题。下面我们分别从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著作权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的确定。著作权人是最常见的可以作为原告的主体。著作权人包括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通常是创作作品的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例如,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那么该作家就是这部小说的原始著作权人,当小说的著作权受到侵害时,作家有权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 继受著作权人是通过继承、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人。比如,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其他人,那么受让方在受让的权利范围内,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另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 其次,对于被告主体资格的确定。一般来说,实施了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可以成为被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等。例如,有人未经小说作者许可,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并公开发行,那么该改编者和发行者就可能成为著作权诉讼的被告。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多个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可能成为共同被告。比如,一家出版社与一家印刷厂共同实施了盗版图书的行为,那么出版社和印刷厂都可以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在确定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原告需要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利,被告则可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法抗辩。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主体资格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断。总之,准确确定著作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对于顺利开展著作权维权诉讼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