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否包括运杂费?
我是做资源开采生意的,最近在计算资源税时,不太确定计税依据里包不包含运杂费。我知道资源税是开采应税资源要缴纳的税,可运杂费这部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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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否包括运杂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计税依据的确定,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对于运杂费,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则不计入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一是包含在销售额中;二是属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或者符合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的代垫运输费用。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是指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也就是说,当运杂费满足上述特定条件时,是可以从资源税计税依据中剔除的。如果运杂费不满足这些条件,那么通常就需要包含在计税依据当中,按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所以,纳税人在计算资源税时,要准确判断运杂费的性质和归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计税依据,以确保正确缴纳资源税,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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