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确定起诉离婚管辖法院,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我和对方的情况有点复杂,我们结婚后在好几个地方居住过,现在也不在同一个城市。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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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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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比如,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居住情况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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