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发票罪数额是如何认定的?

我之前帮朋友在发票上做了点手脚,开了一些金额。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虚开发票罪。我想了解下虚开发票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像我这种帮朋友的情况,开多少金额算犯罪呢?
展开 view-more
  • #虚开发票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虚开发票罪数额的认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意味着,如果虚开发票的份数达到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的金额累计起来达到四十万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达到了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即使虚开发票的份数和金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在五年内因为虚开发票的行为已经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次虚开发票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发票数额的认定,通常以实际虚开的发票金额为准。这里的金额是指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不考虑是否已经实际用于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等情况。而且,在计算虚开金额时,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多次虚开发票的金额要加在一起计算。 此外,法律对于虚开发票罪的处罚也是根据数额等情节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虚开发票罪数额的认定不仅关系到是否构成犯罪,还关系到最终的量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