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确定收入?

我是个小规模纳税人,在确定收入这块特别迷糊。开发票的收入好算,可那些没开发票的收入咋算进总收入呢?还有一些预收账款、视同销售的情况,到底该怎么把它们确定为收入啊?希望能有个详细清晰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小规模收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确定收入,通常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从销售商品收入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当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就可以确认收入: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是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是提供劳务收入,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另外,对于视同销售的情况,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也要确定为收入: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