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开票收入如何填报?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些业务没开发票,产生了未开票收入。我不太清楚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这个未开票收入该怎么填报,是和开票收入填一起,还是有单独的地方填?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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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未开票收入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就是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但是没有开具发票所形成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未开票收入需要和开票收入合并计算销售额。 如果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未开票收入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 若合计月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未开票收入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者“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 需要注意的是,如实申报未开票收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如果隐瞒未开票收入,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准确填报未开票收入,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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