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如何认定证据不足,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遇到了和盗窃有关的事,心里很疑惑。现在不确定手头现有的材料能不能作为有力证据来认定盗窃行为,想知道从法律层面上,到底怎么算盗窃罪证据不足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判定标准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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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证据不足就是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够充分、确凿。对于盗窃罪而言,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人证、物证、摄像资料等必要证据,往往会被认为证据不足。 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如果盗窃案的证据没有达到上述标准,就算是证据不足。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盗窃罪证据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总之,法律对于证据的要求是严谨的,要确保司法公正,不放过一个罪犯,但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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