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险诈骗罪未遂与既遂该如何确定?

我买了份保险,因为一些原因,我动了骗保的心思,但还没实施成功。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保险诈骗罪未遂和既遂是怎么界定的呢?比如我到哪一步算未遂,哪一步又算既遂,这对我很重要,我很担心自己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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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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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如何确定保险诈骗罪的未遂与既遂呢?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符合了刑法规定的该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于保险诈骗罪,其本质是骗取保险金,所以判断既遂与未遂的关键在于是否实际取得了保险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具体情形和量刑标准。虽然该条文没有直接对未遂和既遂作出明确区分,但在司法实践和理论中,一般认为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并且保险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了保险金,此时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得以实现,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既遂。 例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支付了保险金,那么投保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保险诈骗罪的既遂。 而如果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比如伪造相关证明材料、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但由于被保险公司识破、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获得保险金,这种情况就属于保险诈骗罪的未遂。 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遂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险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程度、保险公司的审核流程、资金的流转情况等。而且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具体认定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的判断标准还是以是否实际获取保险金为核心。 总之,保险诈骗罪未遂与既遂的确定主要看是否实际取得保险金,这对于准确认定犯罪和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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