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应该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的一种自我保护权利。简单来说,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遇到别人对我们进行非法的攻击、伤害等行为时,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使自己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存在不法侵害。这意味着必须有违法的侵害行为发生,比如被人无故殴打、抢劫财物等。如果没有不法侵害,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例如,两个人只是在正常的争论,没有一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那就不能说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没有结束。如果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我们就提前动手,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我们再去攻击对方,也不能算正当防卫。比如,有人威胁要打我们,但还没有动手,我们就先把他打伤了,这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再比如,对方打了我们一下后就跑了,我们追上去又把他打伤,这也不是正当防卫。 然后,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我们只能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采取防卫措施,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攻击。例如,甲打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把旁边无辜的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这种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是指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适当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的强度和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程度,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比如,有人只是轻轻地推了我们一下,我们却拿起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如果遇到涉及正当防卫的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